释义 |
支配权的特征有:(1)主体。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支配权人以外的所有人(不特定的人),均为支配权的义务人(2)内容。①支配性。权利人直接支配、享有特定的利益,并排斥他人千涉。义务人负有侵害支配权的不作为义务。②排他性。同一客体上不能同时并存两个同一内容的支配权。③优先性。同一客体上并存的不兼容的支配权,在效力上有优先与劣后的顺序。④权利实现具有直接性,无须义务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义务人不实施侵害行为,支配权即处于实现状态。⑤公示性。原则上,未经公示,不能发生支配权的变动。(3)客体。特定的利益(人格利益、身份利益、财产利益)(至迟于支配权行使时客体须特定,如动产浮动抵押权)。(4)时间。①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抵押权是一个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