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是: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其他法定条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1、缔约一方受有损失。损害事实是构成民事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也就不存在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失是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即缔约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等而造成的损失。2、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或称附随义务,包括协助、通知、照顾、保护、保密等义务。它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3、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这里的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和能尽的注意义务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的过错。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该损失是由违反先合同义务引起的。 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签订前已经达成共识,但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给合同一方造成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一方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有:1.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2.具有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且行为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3.违约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应具备什么条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具备的条件主要有: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违约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定其他条件等。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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