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人股可以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法人股东可以是公司、事业单位等。现有法人股流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协议转让、拍卖、质押和回购。法人股是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根据投资者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四种形式。法人股是法人相互持股形成的所有制关系。法人相互持股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方式。法人股票应当记录法人名称,不得以代表人名称记录。法人不得将其持有的公有股份、股权证和优先股权转让给法人单位的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