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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释义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如下: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对于排放污染物较多的企业和重点行业,应当强制要求其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同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自动监控数据的传输和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集到的数据应当及时传输到相关部门的数据库中,并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相关部门应当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审核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对违法排放行为进行处罚和处理;
    3、自动监控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由企业自行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自动监控数据的公开和共享: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当向社会公开,供公众查询和使用。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换,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自动监控管理条件是指对污染物排放源的实时监控设备及其管理的要求和条件,主要包括:
    1、安装条件:污染物排放源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自动监控设备,设备应当能够实时监测排放源的污染物浓度、流量和排放速率等参数;
    2、运行条件:自动监控设备应当保持正常运行状态,能够准确稳定地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将监测数据及时传输到监测中心;
    3、数据质量条件: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可靠,数据采集系统应当具有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等功能;
    4、日常维护条件:污染物排放源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监测设备及时更新、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及时对不合格排放源进行处罚和整改。
    综上所述,自动监控管理条件是对污染物排放源实时监控设备及其管理的要求和条件,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环境质量和公共健康,通过监管和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排污单位,是指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应当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监控企业及其他单位。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由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污染物排放口用于监测污染物排放的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以及通信传输网络等组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属于环境监测工作计量器具。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测数据,是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产生、采集及传输的实时数据、累计数据和统计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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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