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营范围: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锅炉、五金交电、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软件开发;环境治理;污水治理;空气治理;电力供应: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都可以做,新能源的经营范围没有多大限制性要求,基本上经营范围都可以增加。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