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了离婚证可以生孩子吗 |
释义 | 登记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离婚后,如果要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变更。但是诉讼变更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在存在需要判决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下,法院才会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常见的情形如: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患严重疾病丧失直接抚养子女的能力,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等。 一、夫妻离婚后怎样申请变更抚养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1、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2、诉讼变更。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出变更抚养关系。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并且还要准备另一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据。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容易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况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二、怎么变更子女抚养权?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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