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在租着的房子法院能不能执行 |
释义 | 一、正在租着的房子法院能不能执行 1、正在租着的房子法院能执行,但是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二、强制执行公证满足哪些条件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公证的文书,义务人不按公证书履行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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