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建房共用墙一方盖楼房怎么办 |
释义 | 共用墙是两家共有的,哪一方都不能随意拆除或者改建。如果是承重墙后果更严重,因为承重墙要承载着楼房的所有重量,拆掉一部份,其本身承载的负荷就要分散到其他的受力点,长时间的过载,会对楼房的承受力造成影响。 一、买安置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安置房不需要交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不需要缴纳维修基金。 二、楼房天台的产权归谁 在一般情形下,楼房天台的产权归楼房全体业主。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其它情形,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三、维修消防设施是否可以动用大修基金 可以,需要按程序通过、备案、审核后才能实施。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都属于禁止行为。可以先和领居协商,协商不成再找小区的物业去协商,自己可以不出面,容易闹矛盾和发生冲突。物业协商不果,再找开发商来交涉。如果开发商也不起作用,就走法律途径,把邻居、物业、开发商同时告上法庭。邻居非法占用两家共用部分,属于侵权;物业和开发商监管不到位,也是有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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