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改房的购买因是特定福利优惠政策购房,对购房人的资格等等都有严格的要求。但因其享有较大的优惠政策,生活中亦存在着诸多子女出资,以父母名义购买房改房,登记在父母一方名下,或是父母出资,以子女名义购买房改房,登记子女名下的情况。我国法律在出资人与权力登记人之间,还是选择以权力登记人为所有权人,一方面这也符合房改房政策的目的与初衷,即是给予购房人的福利照顾,另一方面也防止了这种借名购买房改房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