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合与结合的区别? |
释义 | 律师分析: 集合犯,是指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包括常习犯、职业犯与营业犯。犯罪构成预定具有常习性的行为人反复多次实施行为的,称为常习犯;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称为职业犯;犯罪构成预定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称为营业犯。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下列罪犯适用假释时可以依法从宽掌握: (一)过失犯罪的罪犯、中止犯罪的罪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罪犯; (二)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 (三)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 (四)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者身体残疾罪犯; (五)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特别突出的罪犯; (六)具有其他可以从宽假释情形的罪犯。 罪犯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优先适用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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