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区分合并和兼并的不同之处 |
释义 | 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及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兼并是合并的一种形式,即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 法律分析 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及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兼并是合并的形式之一,等同于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 拓展延伸 合并和兼并的区别及其在法律上的影响 合并和兼并是两个常用的商业术语,尽管它们在表面上看起来相似,但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不同的影响。合并指的是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后的公司将共享资源、管理和责任。兼并则是指一个公司收购另一个公司,被收购的公司将成为收购方的附属公司。在法律上,合并涉及到新公司的成立,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程序和监管要求;而兼并则涉及到股权交易和合同签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包括反垄断法、公司法和合同法等,对合并和兼并的审查和监管有着不同的标准和程序。因此,了解合并和兼并的区别对于商业决策和法律合规至关重要。 结语 合并和兼并作为商业术语,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不同的影响。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共享资源、管理和责任;而兼并是指一个公司收购另一个公司,被收购的公司成为附属公司。合并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程序和监管要求,而兼并涉及股权交易和合同签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了解合并和兼并的区别对于商业决策和法律合规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二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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