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代写论文是违法的。 1、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未获得学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开除其学籍。 2、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法律客观: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四条 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五条 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