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谋利益,是指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应当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主动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断为人民谋福利。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治理原则,也是一种理念和价值观。在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时,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主动为人民服务,认真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落实“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谋利益”?落实“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谋利益”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比如: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改进工作等。建立健全公民参与决策、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的法治意识和公民素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改进工作,满足人民的需求。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谋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这一原则,通过不断优化服务、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