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过氧化氢的使用,现标准界定比较模糊。在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中,已删除了过氧化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定。. 但过氧化氢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所谓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是指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其使用原则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应具有工艺必要性,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