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动,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