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失踪多久可以离婚 |
释义 | 报失踪两年可以离婚。 当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此种情形下,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和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案件,公告期国内的是60日,涉外的是三个月,在此种情况下,诉讼周期会比一般的案件稍长一些,而且如果是第一次起诉,又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驳回,需要再次起诉离婚。另一种是在对方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后,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按相关的规定宣告失踪要求已经失踪满两年,在经过特别程序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再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这两种方式最终都能够达到离婚的目的。不过在实际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尽量找出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杳无音信,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这样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和正确运用法律。 判决离婚的情形有以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5、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7、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上所述,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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