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其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制定以及修改更为严格等。 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其为基础和依据,内容不能与其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宣布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