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郑州为例,人社局规定,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先治病后参保的也可进行报销。 报销流程:住院时使用新生儿的名字,尽量避免使用“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的名字;告知医生已参加居民医保,尽量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内药物和治疗方式,少使用自费药品。 法律依据:根据《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 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以母或父身份 (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 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父母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新生儿, 按规定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个人不缴费,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市、 县(市 、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 应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并按时足额缴纳出生次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