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现场调查、逃逸案件、检验鉴定和死亡事故。调查应公开进行,保护证人隐私。如当事人未到场,应做记录。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调查进展及认定书发布情况 根据最新的调查进展,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相关部门正在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预计在事故发生后的几天内,调查结果将会初步出台。关于认定书的发布情况,根据相关程序,认定书的发布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以确保准确性和公正性。因此,具体的认定书发布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但是,相关部门正努力加快进程,争取尽快发布认定书,以便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一个明确的结论。我们将密切关注进展,并及时向您提供最新的信息。 结语 公安交通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交通事故调查工作。目前,他们正在收集现场证据,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预计在几天内,初步调查结果将会出台。然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发布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以确保准确和公正。因此,具体的发布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但是,相关部门正在努力加快进程,争取尽快发布认定书,以便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一个明确的结论。我们将密切关注进展,并及时向您提供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