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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听证工作规定
释义
    为彰显司法透明、推进司法公正,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设置听证会席位,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对本次听证会进行互联网直播,当事人所在单位同事等社会公众观看直播。听证会由院领导主持,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和需要听证的问题,侦查人员与双方当事人相继发表了意见,听证员进行了充分提问与认真评议。
    一、法院开破产清算听证需要履行的义务有什么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二、信访会议听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信访听证制度为了有效监督各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及时地处理信访事项,增强办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攸县信访事项听证制度,信访听证制度。本制度所称听证,是指在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时,以公开听证的形式,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五条听证会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
    (二)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
    (三)听证员向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提问;
    (四)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
    (五)主持人宣布复会,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听证员或者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
    (六)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七)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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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