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开票了但未扣款怎么取消? |
释义 | 法律分析: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成功没有税款可以直接作废。申报作废,申报期内,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如发现申报有误需作废重报的,在当期无应缴税款或有应缴税款但未发起扣款的状态下可以自行作废申报表;如果已发起扣款但扣款未成功,请至办税服务厅申请作废,如果扣款成功则不能作废申报,请填好正确的申报表(加盖公章)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更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如实开具发票。 第四十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发票。未按照规定使用发票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四十二条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税收减免等进行税务检查。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存增值税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配合税务机关的增值税管理活动。税务机关和银行、海关、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增值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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