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集类活动照片的使用权属于谁 |
释义 | 征集类活动照片的使用权属于活动主办方,具体可以由活动主办方在活动规则中进行说明。在征集活动中,主办方会在征集要求中对参赛者提交的作品进行相应的要求,如是否允许主办方在宣传资料中使用照片等。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征集活动规则中未进行明确规定或双方未达成其他协议,则征集活动照片的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这意味着主办方可以自由使用和处理获得的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交媒体、宣传资料中使用、编辑和转载。 因此,如果你不希望你的照片被主办方使用,应在提交作品之前仔细阅读征集活动规则,并了解其使用权方面的规定。如果你不同意主办方运用你的照片,请不要参加征集活动,或者尝试就使用权方面与主办方进行协商。 拍别人照片是侵犯什么权?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拍摄他人照片可能涉及到以下几种侵权行为: 1.肖像权侵犯:肖像权是指个人享有对其肖像的自主支配权。未经当事人同意而擅自拍摄、发布、传播他人的肖像照片,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2.隐私权侵犯: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对其个人隐私的保护权。未经当事人同意而擅自拍摄、发布、传播他人在私人场所或私人活动中的照片,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3.名誉权侵犯: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良好名誉和社会声誉的权利。未经当事人同意而擅自拍摄、发布、传播他人的照片,如果照片内容或发布方式等有损当事人的名誉或社会形象,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因此,在拍摄他人照片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事先征得其同意并尽量保护其隐私和名誉。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就擅自拍摄、发布、传播他人照片,有可能涉及到侵权行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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