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伍通知书遗失时如何补办? |
释义 | 军队入伍通知书是入伍的重要凭证,只需直接到武装部门复印通知书的存根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只有通过体检、政审并经公示后获得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的人员,才能正式入伍并获得《入伍通知书》。凭借该通知书,可以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并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法律分析 直接到武装部门复印通知书的存根即可,因为在当初得到通知书的时候,电脑系统就已经有相关的存根了。一般只有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拓展延伸 遗失入伍通知书后如何重新申请? 如果您遗失了入伍通知书,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重新申请: 1.首先,尽快向您所在的入伍通知书发放单位报告遗失情况。提供详细的信息,如遗失时间、地点和相关证明文件。 2.根据单位的要求,填写入伍通知书补办申请表。确保填写准确、清晰,并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如身份证明、报失证明等。 3.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文件至入伍通知书发放单位。请注意,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办费用,具体金额请咨询相关部门。 4.等待单位处理您的申请。他们将核实您的身份和遗失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5.一旦申请获批,您将会重新获得一份入伍通知书。请妥善保管,避免再次遗失。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如果您遗失了入伍通知书,按以下步骤重新申请:1.向发放单位报告遗失情况,提供详细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2.填写补办申请表,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3.递交至发放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补办费用。4.等待单位处理申请,核实身份和遗失情况。5.获批后,妥善保管重新获得的通知书。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有不同要求,请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其政治审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征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行政区域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2、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3、指导和检查监督下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4、对下一级参加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5、总结、推广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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