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迟延履行? |
释义 | 迟延履行一般指的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迟延,严格来讲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而当事人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偿付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若迟延给付造成债权人丧失履行利益的,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而对于迟延履行具有三个要件的规制,即须有合法债务存在、履行须可能、未按期履行,符合三个要件才属于迟延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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