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少于2人。特级资质 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不少于2人 ; 一级和一级以下 资质 企业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不少于1人 。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的 分公司、区域公司 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不少于1人 。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