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诚意金有什么风险 |
释义 | 1、法律风险,诚意金是不受到法律认可的,它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诚意金是双方协商好所缴纳的诚意金,而有些开发商根本不受诚意金的约束,为了垄断和操纵市场需求的信息,使得开发商和买房者之间的知情权不平等 2、防范风险,在交诚意金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中各项条文,比如如购房不成的话是否能退还。为了更好的制约开发商可以把诚意金改为定金,但是如果改成定金的话就意味着如果买房者单方面不买房的话,定金就不能退还。 一、诚意金可以退吗 诚意金可以退还。 1、诚意金又称意向金,是买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表示有意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但此时双方并未就合同标的、价格、价格支付方式达成协议,诚意金不具有担保性质。 2、双方在后续协商中未就主要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出卖人应当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诚意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1、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 2、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首期房款,买受人以按揭方式交纳房款的,与按揭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并按银行的要求与保险公司签订《房屋保险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买受人与按揭银行的抵押关系同时备案,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或按揭款; 4、买受人收楼、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5、开发商办理《房地产证》,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的同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6、开发商向买受人或按揭银行交付《房地产证》、并向银交付《他项权证》; 7、还清按揭款的买受人凭银行开具的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房屋抵押登一记手续。 除以上程序外,有些开发商为了提前占领市场,还会在签订(认购书》之前设置一个签订《优惠认购意向书》或(诚意金协议》的程序,提前与潜在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在优惠认购阶段,开发商因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能进行正式的销售或推广,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以收取诚意金、预订房屋的方式与部分潜在客户建立优先认购的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关系所确认的是优先认购权,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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