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3000元的 工资 不扣税。 把工资数扣去5000(免税),把结果找到对应的档数,按注明的税率乘好,最后减去速算扣除(元)这一档的数。 按照新 个税 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