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要求公积金账户里面有多些余额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需要两万元,具体如下: 1、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请求获得公积金贷款买房; 2、买房人的年龄需在18到60周岁间,并且收入恒定,还确保自己能够偿还掉本金和利息; 3、申请人已经缴纳了一段时间的公积金,正常需大于12个月; 4、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钱够多,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够获得的金额是公积金剩余钱的10到20倍,比如说2万的余额能够贷到40万。 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关于申请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规定有: 1.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得有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缴存额才行。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具体金额并没有明确限制,网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达一万及以上才能贷款的说法并不准确,大多数地区只要符合第一点要求就行,即便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满一万也可以贷款(具体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可以电话咨询)。 而除此之外,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还有: 1.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处于正常状态(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则暂时办理不了公积金贷款)。 2.申请者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者贷款已结清(若已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需将该笔贷款还清,然后才能申请新的公积金贷款;若已申请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则无论贷款是否结清,都办不了新的公积金贷款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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