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止进口货物数量达到5吨或涉案货值达到5万即构成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构成要件? 刑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