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县(市、区)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100元向各地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县(市、区)财政承担。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财政承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优惠政策是什么? 1.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总结:三支一扶待遇政策的大力实施,加快了甘肃经济的发展,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大力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