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可以证明已经分居 |
释义 | 证明已经分居的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5、双方已经分居的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 一、离婚分居证据怎么做? 证据主要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二、分居2年的证明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 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 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三)、证明分居两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三、分居两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就不会采纳该主张。在分居离婚案件中,怎么证明分居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夫妻只有提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分居,法院才会承认有分居事实。如果夫妻只是声称已经分居,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法院就不会认定分居事实的存在。 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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