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最新的《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意见征求完毕后,即将颁布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新旧《公务员法》对比,最大的亮点,就是将原来只在县级及以下公务员中执行的“职级并行”政策,扩大到了所有的公务员群体和参公人员群体。同时,取消了办事员和副主任科员的设置,将公务员职级划分为四等十二级,从科员一二级,到四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 公务员招考录用后即为二级科员,此后按年限晋升。目前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是按四年还是五年晋升,并没有明确的消息。如果以五年为台阶,那么以乡科级副职为例,已经担任乡科级副五年内的为四级主任科员,六年为三级主任科员,十一年为二级主任科员,十六年为一级主任科员。其他情况例似。 以前试行的县级及以下公务员职级并行,除年限要求以外,级别必须符合要求。如果没有级别限制,以大学本科生考录公务员为例,八年或十年为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年为二级主任科员,男性到正常60岁退休,理论上可以晋升为三级调研员,享受相关级别工资福利待遇,对公务员来讲,是比较大的优待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