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驾驶证可以提前三十日内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审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年审时按规定填写并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提供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按规定提供驾驶人的相片。 5、提供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武装警察部队或军队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