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八级工伤赔偿,一般有以下这些项目: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 4、停工留薪工资:一般以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由单位支付。 5、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的4个月。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的15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的赔偿项目均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