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下列作用: 1、与发行人就有关发行方式、日期、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 2、编制向主管机构提供的有关文件;组织承销团;筹划组织召开承销会议。 3、协助发行人申办有关法律方面的手续。 4、向认购人交付股票并清算价款。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2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