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两个人不是夫妻,男人把房子写给女朋友的一半,公证是否有效 |
释义 | 公证有效,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内所得和婚内购买的房屋。通过公证赠与将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不能撤销。财产约定可使房屋归各自所有,但约定有效且不能撤销。赠与可撤销,但需确保不动产登记明确单独所有。 法律分析 公证有效。原则上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双方没有其他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婚内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现在通过公证赠与的方式见将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认定为只属于老婆一人所有的,也就是男方将属于自己的份额部分全部赠与女方。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从结果来看是都是共同共有的房产经约定后变为个人所有,但在理解时是要和赠与进行区分。如果是财产约定,将婚后购买的房屋一归女方单独所有,房屋二归男方单独所有,但两处房屋都在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在发生纠纷发生,房屋一虽然尚未过户到女方名下,但是双方的财产约定有效,男方不可以再随便反悔,约定有效、不能撤销。如果是男方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到女方名下的,可以适用任意撤销权主张撤销赠与,而应按照约定,只能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安嘉律师专业诉讼离婚的经验,提示您,具体还是要看房产登记的方式,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是否还有备注信息有其他共同共有人,因为我国目前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采登记生效主义。赠与合同中,除特定情况的赠与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要确保不动产登记中明确单独所有。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公证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归属。在本案中,通过公证赠与的方式将房产归属于妻子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约定生效,不能随意撤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权益归属仍需根据房产登记情况来确定。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应综合考虑不动产登记的方式以及相关备注信息。作为专业律师,建议您确保不动产登记明确表明个人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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