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缴纳排污费。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向环境超标排放以及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加倍缴纳排污费。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已开征的排污费项目有:污水排污费和污水超标准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