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申请第三人范本注意事项 |
释义 | 仲裁第三人通知书的主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决定追加单位为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并通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同时说明单位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 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劳人仲字[20]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委决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职权)追加你(单位)为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本通知、申请书副本及有关的仲裁文书。 二、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的处理。 三、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于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本委。 四、有独立请求事项的,应于答辩期内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五、在本案审理期间,你(单位)享有的权利有: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二○年月日 《仲裁第三人通知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通知书是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处理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或依职权通知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使用的一种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通知中需明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是依职权追加的第三人。 上述是劳动仲裁申请第三人范本的回答。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委决定追加你(单位)为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在本案审理期间,你(单位)享有的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裁决书或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九章 体育仲裁 第九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体育组织章程、体育赛事规则等,对下列纠纷申请体育仲裁: (一)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兴奋剂管理或者其他管理规定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 (二)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 (三)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不属于体育仲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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