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遗嘱没有公证可以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可以撤销。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根据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客观: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