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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想离婚怎么办
释义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婚,可以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并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有法定的应判决离婚的情形。
    一、没有证据怎样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如果执意要和另一方离婚的话,当事人可以及时收集证据,在六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二、第一次法院判不离,第二起诉会判离吗
    不一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三、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诉
    离婚判决书下来后,间隔六个月可以重新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第一次未判决离婚的,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但是需要提出新证据、新理由才能受理,不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没有提出新证据、新理由的,属于重复审判,浪费庭审资源。对于离婚起诉次数,法律是没有限制性规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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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