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属于。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公司一般是独立法人,所以肯定不是上市公司,但如果是分公司,那就是。根据《证券法》,持有公司股份5%上述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的,受上市公司收购规则的限制。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在商业上通常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但属于《证券法》规范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与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同。虽然大规模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包含了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潜在目的,但它仍然是一种特殊的股票购买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