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是强制交的吗 |
释义 | 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但不是强制的。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不能强制征收。如果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胜诉后判决生效后,业主仍不履行义务的,在两年内物业公司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订立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商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法的。不顾你住不住都得交。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部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顾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受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花费,现在就是花点钱,让你住的环境和你房将来的升值空间加大。是值得的。就算你不住,那么物业还是要维护他们所有业主的利益,业主不得以不享受利益为借口,而放弃应该承受的义务。 遇到哪些情况可以拒缴物业费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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