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公务员一般不需要。领导干部离开本市外出(包括出差、出访、离岗休假或学习等)需要报备。领导干部离开本市外出(包括出差、出访、离岗休假或学习等)报备是上级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报备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紧急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离开本市外出,须提前三天报上级批准,并将填写的《领导干部离开本市外出报备表》交办公室存档。各部门负责人离开本市外出,须提前三天报分管领导批准,确定部门其他领导主持所在部门工作,并将填写的《领导干部离开本市外出报备表》交办公室存档。各部门副职离开本市外出须提前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临时外出的,应及时报备。外出期间若行程有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 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一般由所在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公务员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