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信被执行人200元以下的宾馆可以住,但只能住非星级旅馆。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失信人员可以包括以下类型: 1、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管和其他从业人员; 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企业或组织; 3、其他组织:包括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各类组织机构。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要自动解除失信记录,需要在失信记录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依法履行义务,并经过一定的宽限期。建议失信人员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同时了解当地的失信记录解除规定,以便尽快恢复自己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