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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的出生证明怎么开
释义
    孩子出生证明开具方法: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是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的用途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出生证明是每个人身份的证明之一,在出生的时候在孩子的出生医院进行出具,实际生活中,在办事情的时候会遇到要求开具出生的问题,尤其是进行户口登记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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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