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的女孩子家庭在得到彩礼之后都会给自己的女儿,用做以后二人刚开始生活的支出费用。 还有一些只会给女儿一小部分,大部分会留下来留给儿子用来当彩礼,这种情况在以前以及农村比较多。 一般来说双方顺利结婚以后,彩礼是属于女方的。 一、离婚婚前买的三金是否要退还 不需要;1、领证之后,两人就是合法夫妻了,所以没有规则离婚会退彩礼。2、但若是离婚之后,满足这些条件是可以让女方返还彩礼的:(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则,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3、彩礼返还的是全额还是部分,需要分情况来定,若是两人为办理结婚证、未共同生活,那么就需要全款返还,若是未办理登记,但一起生活过了,就能只能返还一小部分。 二、女儿有权讨要自己的彩礼钱吗 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至于给女方还是给女方父母法律上并没有严格进行规定,所以女儿与父母可以商量彩礼的具体使用。法律仅对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作出规定,具体包括: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彩礼钱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如果男方在领证前给女方结婚彩礼,无论是给女方还是给女方家庭,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确定; 2、如果彩礼是在领证后支付的,也是给女方或者用来购买结婚用品的,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定性,没有特别约定; 3、彩礼给女方家庭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