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天津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
释义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对于一般的公积金销户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里面就会到帐。因为各个地方的规定也都是不同的,所以具体还得看当地的住房公司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购买、翻建以及大修自主住房的,或者是房租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都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储存余额。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被纳入天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天津、非天津户口职工离开天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11: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