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金应归于彩礼还是赠与? |
释义 | 三金在婚姻法律中的分类及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三金被视为彩礼,属于财务赠送而非赠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应予以返还。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另有规定)、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分析 一、三金在婚姻法律中的分类 1.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三金被视为一种彩礼。彩礼是指在婚约期间内,当事人之间因恋爱关系而产生的财务赠送。赠与是指非当事人之间因某种原因而进行的财务转移。因此,三金虽然属于财务赠送,但在法律性质上仍属于彩礼范畴,而不是赠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是中国的一种结婚风俗,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语 彩礼虽被视为一种彩礼,但在法律性质上仍属于彩礼范畴,而不是赠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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