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将房产一半赠予给他人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一)申请书(二)身份证件(三)原房地产产权证(四)赠与书及公证书(五)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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