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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协调 要什么手续
释义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及交通事故调解的,当事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均必须在场,除非某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前已经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到场处理。
    如任何一方无故不到场的,交警则不予调解或者由交警另行约时间进行。若当事人不在场原则上不能调解,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方式谈好的,事先约定好的,直接签署调解协议的可以例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
    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一、百姓调解收费标准
    没有收费标准,百姓调解一般是公益性质,不收费。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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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13:54